日前,湖北省孝感学院对外宣称,今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其中音乐学院就业率接近100%。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校规定学生必须在离校前上交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未上交者将被扣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央视《焦点访谈》9月4日报道)
对于高校“就业率”作假问题,社会舆论大多倾向于对当事高校的指责,普遍认为高校不应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肆无忌惮地作假,既糊弄百姓选择山寨版的教育资源、误导国家出台相关就业政策,还对莘莘学子的诚信做人起到颠覆作用。这种批判不无道理,因为,圣洁的高等学府一旦名誉扫地,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将非同一般;神圣的教育一旦受到玷污,社会的公信力将大大降低。
然而,将大学生“被就业”的产生简单归罪于高校,却未必完全合理。凡事都有因果相关,透过表象更应看到本质,并挖其根源。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就业率”的作假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非个别高校所为。早在10年前政府教育部门开始统计、排名并发布高校“就业率”的时候,作假其实就已经开始。此后每年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作假失败”的高校被媒体曝光,继而受到口诛笔伐。但是,虽然媒体“屡曝屡批”,但高校就业率的作假问题却并未因此而得到遏制,相反却呈现出愈批愈烈之势,挨批高校承担的只是“阵痛”,而政府受到的伤害却是“就业率”统计越来越缺乏应有的公信力,不得不令人反思。
高校“就业率”作假的根源何在?为何会有那么多的高校冒着被天下人诟病和责骂的风险,对“就业率”作假乐此不疲?盖因高校“就业率”承载了过多的功利性“负荷”,甚至已经变味成为高教系统不得不追求的政绩工程之一。“就业率”对于高校来说,不但关系到财政拨款和招生计划、专业审批,还影响学校的形象和招生;对于教育部门来说,事关政府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所管理的高校办学质量是否高、毕业生受不受社会欢迎;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关系到是否对上级政府要求积极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高度重视和有效执行。在如此功利性目的的驱使之下,为了共同的“政绩”,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明目张胆地作假,大多睁一眼闭一眼,半推半就,甚至变相纵容,最终形成“造假链”和“保护伞”。
“就业率”出现作假泛滥,另一个幕后推手是“就业率”的形成简单易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按现行政策,“就业率”的统计完全由学校自报,只需一台电脑、一个人加上校领导的一道指令就可以“完成”,常常现出“胆大者赢,胆小者亏”的现象,缺乏第三方评价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而泛滥的结果则是“就业率”越做越假,假到没有说服力,假到法不责众,假到整个教育乃至政府的公信力都受到老百姓的连带诟病。
所以,如此“闹心”的“就业率”不要也罢。然而,如果简单地废除了“就业率”的统计与比较,势必会有很多人不支持对高校的“放纵”,担心失控的高校办学质量会急剧下降。抱有这种想法的不外乎两种人,一是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民,另一种则是抱有包办意识和长官意志的教育主管部门。本来,统计“就业率”的本意在于监控高校办学,以防走偏,是教育主管部门为高校提供的一种职能性公共服务,而在实际操作中,“就业率”的统计却有意无意地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强制考评,并被附带了若干关系到学校切身利益的功能,成为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粗暴干涉和强取豪夺,最终导致学校为了争取利益、保护自身而挖空心思地作假,而全然不顾师表形象和客观教育规律。
“就业率”的考评是否必要,有待商榷;但唯“就业率”是举,把“就业率”当成至高无上的办学GDP,却无疑是缺乏科学性的。因为,单纯以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当年签约率来考评学校的就业工作直至办学水平,显然是不科学的。对此,国外的普遍做法是,推行对教育发展、高校办学的社会评价与专业评价,其中作为服务对象的学生或家长、作为教育“产品”购买方的用人单位,以及相对较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专门机构都有相应的评分权重。在这种评价体系之中,高校作假将得到有效监督和遏制,高校不得不专心致志、想方设法地按照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其实,要做到对高校办学的公正评价和正确引导并不难,国内学者专家对此不乏建言,关键在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尽快转变角色,从“婆婆”和“警察”的角色中走出来,变成为高校办学服务的公仆,还高校以真正的办学自主权,否则,教育主管部门如果紧抓“就业率”大权不放,并使其成为“杀手锏”,最终受到戕害的必然是高校的办学规律。